
作者:鉅軒代書
「搬了三次家、被房東趕了兩次。」
對許多租屋族來說,這不是誇張,而是現實。
全台有超過 300萬人靠租屋生活,卻年年提心吊膽。
為300萬租屋族請命的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(租賃專法)將迎來重大修正。內政部規劃三大修法方向,包括「3年租期保障」、「限制租金漲幅」與「房東不得拒租補貼」,同時增訂「租霸下車條款」維護房東權益,打造更平衡的租賃制度。
🧩修法重點一:租期可保障3年 房客不再年年擔心被趕
目前租約多為一年期,租客常陷入搬家焦慮。修法後除特定狀況(房東自住、欠租或毀損)外,租客可享三年租期保障。若房東收回自住,須提前半年告知,並在一年內不得再出租,違規者除罰鍰還須賠3個月租金。
📈修法重點二:續租漲幅不超過2% 合理抑制租金飆漲
根據主計總處資料,近年租金指數平均年增約2%。新制規定房東調漲租金需提前半年通知,漲幅上限不得超過當年度房租指數漲幅,預期可讓租金穩定發展、減少黑箱漲租爭議。
💰修法重點三:租客申請補貼 房東不得阻撓
內政部將明確禁止房東拒絕租客申請租金補貼、設籍或報稅,違規者可依《消保法》開罰3至30萬元,並得以通訊紀錄為證據。這項規定被視為「租補自由化」的重要進展。
⚖️租霸下車條款:惡房客不再成為房東噩夢
為避免修法被誤解為「只挺租客」,內政部也新增「租霸下車條款」,讓房東面對惡意欠租、擾鄰或非法使用時,得以依法終止租約,平衡雙方權益。
多位學者認為,租屋市場應同步推動「租賃資訊公開」、「線上公證平台」、「包租代管品質升級」與「空屋釋出誘因」,才能讓租賃市場良性發展,達到房東房客雙贏。
這次租賃專法修正,不只是修法,更是租屋文化的轉折點。當租客能安穩居住、房東權益獲保障,租賃市場將邁向更透明、公平的正軌。
🗣️租客說:
「以前我問房東能不能申請租金補貼,他直接說:那你搬走吧。」
如今,這樣的話房東再也不能講了!
⚖️學者說:
這不是讓租客受益,而是讓租屋市場「正常化」。
當房東與房客都受到制度保障,租屋市場才會真正健康。
💬結尾:
你是租客還是房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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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#租屋族有感 #租賃專法 #租屋正義)